为指导申办者在药品临床研发中规范合理的应用基于疾病登记的真实世界数据,药审中心研究起草了《基于疾病登记的真实世界数据应用指导原则(试行)》(见附件)。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药品技术指导原则发布程序的通知》(药监综药管〔2020〕9号)要求,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同意,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附件:基于疾病登记的真实世界数据应用指导原则(试行)
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