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药品审评审批制度的不断完善和临床试验国际化进程的加快,对临床试验中参与者安全性的管理也越来越规范。对于药物相关常见的不良事件(AE),在试验开展前拟定相应的临床治疗原则及停药原则,有助于规范参与者的安全管理流程,提升临床试验的安全性和科学性。
根据 2021 年 12 月国家药监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发布的《药品注册核查要点与判定原则(药物临床试验)(试行)》,参与者在筛选入组、给药、随访全过程中的安全性评估、医学判断和临床决策,必须由机构具有执业资格的医学专业人员执行,确保专业性和合法性,不可由非医学背景的研究者或协调员或申办者擅自进行医学判断或干扰研究医生的医学判断。因此,AE的临床治疗原则及停药原则需研究者结合药物作用机制、安全性风险信息、试验入选人群特征评估后确定。
小分子化药常见心脏毒性(QT间期延长、心律失常、心肌和心脏瓣膜损伤、血压影响)、肝脏毒性、肾脏毒性。相关作用机制及常见药物见下表:
这些小分子化药治疗原则主要分为3点:(1)停药;(2)对症治疗;(3)必要时专科会诊或转专科诊治。通常情况下当不良事件达到CTCAE 3级时,需要警惕,加强关注。若持续存在,需要考虑停药。
停药标准(如实验室指标阈值、症状严重度)需在试验开展前明确,避免主观偏倚,当出现方案中明确的特定级别的不良反应或安全性指标并达到阈值时,应停药。此外,还要考虑暂停后是否重新给药,以及整个试验中不良反应的比例是否触发终止。若不良反应与试验药物存在因果关系(如SUSAR),需结合非临床毒理学数据(如肝毒性、心血管毒性)判断风险是否可控。
总而言之,小分子化药根据不同的药物类型有不同的安全性风险,通常治疗原则为停药、对症治疗、必要时专科会诊或转专科诊治。停药决策需基于风险严重性、个体特征、群体信号、法规合规性及伦理要求多维评估,并通过动态监测与跨部门协作实现风险最小化。
参考文献:
1、Ⅰ期临床试验中健康参与者安全性管理的专家共识
2、药物临床试验期间安全信息评估与管理规范
供稿 / 医学部 张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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